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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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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普(SOP)传感器售后服务承诺
包退承诺
自售出之日起七日内,用户在正常使用该产品的情况下,如果产品出现质量上的问题,用户可以选择退货,换货或免费修理。
 
包换承诺
自售出之日起三个月内,用户在正常使用该产品的情况下,如果出现产品质量上的问题,用户可选择换货或者修理。用户要求换货时,为用户调换同型号同规格的产品;同型号同规格的产品停止生产时,应当调换不低于原产品性能的产品。
 
包修承诺
自售出之日起十二个月内,用户在正常使用该产品的情况下,如果出现产品质量上的问题,并且属于正常保修范围内的产品,提供保修十二个月的质保服务。
 
非免费保修范围《属下列情况之一的产品,不实行三包服务》
一、 超过三包有效期的
二、 产品标签被撕去,撕毁,模糊不清的产品;
三、 未按产品使用说明要求使用,维护,保管而造成损坏的;
四、 未经我司授权的人员私自拆装,修理或试图修理的产品,
五、 无有效三包凭证或擅自涂改三包凭证的;
六、 三包凭证上的产品型号,编号与产品实物不相符的; 
七、 无厂名,厂址,生产日期,产品合格证的;
八、 因意外事故,错误使用或任何方式,不可抗拒的自然因素,所造成损坏的产品。 
九、 因用户运输,使用,保管不当而导致损坏的产品。(如运输或搬运碰撞导致产品变形而无法正常使用等)
 
保外维修(有偿服务)
1.对于已超过十二个月免费质保的产品,还享受我公司超过行业标准和国家规定的如下服务:
2.超出免费质保的产品在检修过程中,如果发现是低价值零件损坏,我公司将为用户提供免收材料费用,仅收取基本人工费的有偿维修服务;
3.如果是出现比较贵重的零配件损坏(如电位器,钢丝绳,电刷,碳膜机板等),本公司将首先对该产品维修中需更换的零配件材料成本费用进行报价,并告知客户。在征求客户同意付款维修的情况下进行该产品维修;
4.如果该产品维修所需元器件已停产停料的情况下,本公司将退还原坏件产品给客户。
 
返修周期
属于三包期内的产品,我公司自收到客户返修品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返还客户。 
保外返还期限为自收到客户返修品的七个工作日内。
(注:此返修周期, 产品运输时间除外,且该时间不包括星期六,星期日及公共假期。)
 
备注:本公司保留因义务需要而修改的权利和最终解释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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